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
的后果不同。
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应企业快速发展需要, 为了使企业在转型的过程中能更规范有序、 长期健康、 快速稳定地发展, 劳务外包供应商作出人力资源外包实施计划, 将企业尚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部分或全部) 以劳务外包的方式与劳务外包供应商建立用工关系, 以规避今后在发展中, 企业在劳资方面可能会遇到的风险, 维护企业信誉和形象;减少用工成本, 降低企业内部的管理费用等。
用工需求和用工范围不同
对于用工单位,劳务外包提供的是针对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其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项目而非特定岗位的外包员工,并且是该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外包员工应该占整个项目用工数量的全部。
劳务派遣则是向用工单位提供约定数量的派遣工,至于派遣工完成多少工作量,这与派遣公司并不相关。并且派遣单位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岗位的数名员工而非特定项目的派遣员工。